青岛发布重点旅游产品“指导价”
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工作,近日,青岛市旅游协会、青岛市旅行社协会、青岛市导游协会、青岛市老年旅游协会、青岛市旅游从业人员协会,联合制定并发布了青岛重点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旅游指导价(以下简称“指导价”),首批次涉及省内外26条旅游线路,每条线路均以旺季、平季、淡季为阶段分别注明了指导价格。
“指导价”是青岛市五个旅游行业协会联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统计旅游汽车运行、宾馆房间、行程餐饮、景区门票等正常价格后,根据行业实际计算得出的,其最大的亮点是可以衡量一个旅行团是否具有不合理低价的可能性,杜绝旅游市场中的“不合理低价”产品。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杨元春说,制定“指导价”能够让游客较为直观地了解产品的正常价格,但它不是一个绝对标准,也不是说产品只能卖这个价格。游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高于这个价格就是暴利,低于这个价格就是优惠。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标准、不同的产品内容,都会导致价格不同。一般认为,低于这个价格的幅度较大,就可能存在不合理低价的嫌疑。发布“指导价”,一是警示企业要诚信经营,不得低于成本价揽客。即当旅行社发布的产品价格低于“指导价”10%时,将黄色警示,相关协会和市、区(市)两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约谈。当旅行社发布的产品价格低于“指导价”30%时,将红色警示,市、区(市)两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适时启动执法程序,同时责令相关产品下架。二是提醒游客避免落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旅游产品“指导价”通过厘定产业链各环节成本,制定一个价格底线,可以让游客更加清晰明了地辨识正常旅游团和低价旅游团的价格差异,进而对低价团背后的强迫购物、自费项目和低质服务有清醒的认识,不被“低价游”迷惑。
据悉,此次标明的“指导价”一般是16人以上成年散客拼团的标准旅游产品价格,独立成团或者非标准旅游团价格另计,军、残、老、幼四类人群门票优惠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