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民事赔偿案一审宣判:景区担责1
旅游资讯 2022-10-28 06:08www.16816886.cn张家界旅游
1月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浙江大学某女生被害民事赔偿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万余元。
2022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国不久的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生谭某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景区失联。11月16日凌晨,谭某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坡下被发现。11月17日,警方在广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志城。随后,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提起公诉。
谭某父亲要求杭州西湖景区承担责任,并将景区告上法庭。法院认为,景区人员当天没有按制度要求巡山,保安曹某未能正确应对游客的情况反映,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存在瑕疵和过错,在避免谭某死亡的损害后果的发生上存在一定过失。对于这一过失的责任认定,法院酌情确定为原告损失的10%范围内承担责任,即12.39万元,此外,法院又综合考虑后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为5万元,共计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