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密闭场所恢复开放
目前佛山部分区域已经开始有序恢复密闭场所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密室逃脱、麻将馆等地方可以恢复开放了,大家可以前去这些地方游玩哟,下面就是详细的通知信息。
佛山市禅城区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现精准防控,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现将有序恢复重点场所经营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密闭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1〕245号),从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区歌舞娱乐场所(KTV)、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游戏游艺室、密室逃脱、剧本杀、鬼屋、酒吧、咖啡馆、洗浴中心、沐足店、美容院、按摩场所等密闭场所,以及景区、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室内游泳馆、宗教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在严格落实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防止人员聚集。
二、恢复经营的各类密闭场所,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疫苗应接必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个人防护等要求;严格落实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戴口罩等措施,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场所卫生管理,落实日常清洁消毒,保持环境通风。
三、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恢复营业的密闭场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才准许其恢复营业,验收不通过的,不予恢复经营。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佛山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
佛山市南海区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现精准防控,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经营服务,有序恢复密闭场所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区歌舞娱乐场所(KTV)、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及棋牌室、麻将馆等密闭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各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疫苗应接必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个人防护等要求;采取预约、错峰等措施,按最大接待能力的 75%限流,防止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戴口罩等措施,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场所卫生管理,落实日常清洁消毒,保持环境通风。
二、景区、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场所要控制活动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各景区恢复室内外演出活动,提醒游客在景区室内场所规范佩戴口罩。
三、各镇(街道)要对恢复营业的密闭场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才准许其恢复营业,验收不通过的,不予恢复经营。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佛山市顺德区
各镇(街道)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现精准防控,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经营服务,有序恢复密闭场所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密闭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1〕245 号),从即日起,对全区歌舞娱乐场所(KTV)、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及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鬼屋等密闭场所,按最大接待能力的 75%恢复经营活动。
二、对于恢复经营的各类密闭场所,各镇(街道)要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疫苗应接必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个人防护等要求;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戴口罩等措施,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场所卫生管理,落实日常清洁消毒,保持环境通风。
三、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恢复营业的密闭场所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才准许其恢复营业,验收不通过的,不予恢复经营。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佛山市高明区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经营服务“双推进”,实现精准防控。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现将有序恢复重点场所经营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酒吧、歌舞娱乐场所(KTV)、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夜总会、咖啡馆、密室逃脱、剧本杀、洗浴(SPA)、沐足、美容院、按摩场所、鬼屋等密闭场所,以及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健身场所、游泳池等场所,在严格落实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防止人员聚集。
二、恢复经营的各类场所经营单位要按照《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戴口罩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疫苗应接必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个人防护等要求,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场所卫生管理,落实日常清洁消毒,保持环境通风。
三、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并按照上述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拟恢复营业的密闭场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才准许其恢复营业,验收不通过的,不予恢复经营。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