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山东省第一至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关情况。
据了解,1月26日,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一至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公布了山东省第一至八批共22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将之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严格保护。
据介绍,一次性公布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部署要求的一次创新实践,体现了山东省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心。
近年来,山东省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着手,形成了“立足现状、面向未来,省级统筹、部门联合,先试点、后铺开,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工作模式,确定了“有规划遵从规划、无规划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应划尽划、能调则调”的划定原则,科学测绘,规范制图,准确定位定点定线,统一数据信息表述。通过一年零八个月的努力,取得了重要工作成果,有效解决了以往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开展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提供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