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垃圾分类1月6日实施 青岛垃圾分类明细表
青岛垃圾分类今年将会在1月6日正式实行,这个就比较考验了,毕竟1月没有多少天就是春节了,想想春节,是不是感觉有些头疼。怎样分类自家的垃圾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问题。
青岛垃圾分类怎么查询
12月1日,《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方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共同推出的“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于近日上线。
小程序目前覆盖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含青岛),这些城市的居民可以一键查询所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同时也可以查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等内容。
垃圾怎样分类
垃圾明细表
违规处罚
不按规定分类投放,个人最高罚款200元
《办法》规定投放人不按要求对垃圾进行分拣的可被拒绝投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的单位将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其中,对于不按照《办法》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将有害垃圾与其他种类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按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垃圾分类管理 责任人违规最高罚5万,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违规可罚10万
《办法》不只对垃圾投放人的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定,分类管理责任人及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如果违反规定也会面临处罚。
《办法》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可回收物应当运输至规定场所进行分类、拆解、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输至具有资质的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置。厨余垃圾 (湿垃圾)和其他垃圾 (干垃圾)应当运输至规定场所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或者分类收集点的,责令改正,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等违反规定的,最高也将处10万元罚款。
《办法》同时规定,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收集、运输、处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