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继续延迟复工时间 2月20日前不得复工
湖北是此次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最严重的地区也是始发地区,目前湖北地区的疫情进入爆发期,出现了爆发性,一夜之间增长14840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3332例),目前湖北地区仍旧不具备复工条件,所以湖北也宣布了继续延长复工时间的通知,详情如下:
湖北继续延迟复工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湖北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依然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要着力解决床位和医务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增加重症床位供给,畅通收治转诊通道,严格落实“四类人员”分类集中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全面清零。落实19个省份对口支援湖北省武汉市以外地市的包干责任,细化措施,提高对口支援的成效。做好北京防控工作责任重大,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协同防控,引导外地人员逐步有序返京,要严格查控、落地查人,返京人员防控筛查全覆盖。要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坚决切断输入型传染源,全力遏制疫情扩散,确保首都安全。人口流入大省大市,要加强对返程人员健康监测,做好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工作,强化输出地、途中和流入地防扩散三个责任,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全国其他地区都要以县域为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综合评估当地疫情风险等级,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分级分类采取相应防控措施,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二是做好病例救治,全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坚持“两升”“两降”目标不动摇,落实“确诊要快”“分流要快”“转运要快”,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坚持“四集中”,将重症病例集中到各地综合力量最强的医院,集中优势力量抓好救治工作,全力以赴救治感染患者。湖北省内疫情局部暴发的地区也要立即采取和武汉市同等措施。北京市要充分发挥医疗资源和技术力量聚集的优势,积极做好病例救治工作,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诊疗方案,为全国提高患者特别是重症患者的救治水平作出贡献。其他发热病人和确诊病例较多的地方,要抓紧增加定点医院、治疗床位和隔离点,全面增强收治能力,让“病人住得下”,让“医护人员上得去”。
三是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加快推进健康扶贫、深化医改、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等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维护好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确保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年各项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