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乡村振兴列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重点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把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列入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点工作。
广西五星级乡村旅游区——广西大新明仕田园旅游度假区 梁波 摄
《规划》明确,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立足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促进乡村产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开发。积极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建设6个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14条乡村旅游廊道,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创产品开发,增强乡村旅游魅力。
《规划》提出,推动乡村旅游惠民富民。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劳动力入股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鼓励农民参与农家乐接待、旅游演出等,增加农民收入。引导乡村旅游创业就业,积极打造乡村旅游创客空间,吸引旅游人才返乡创业,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整治景区、乡村旅游区周边村庄风貌,美化乡村环境。
《规划》还提出,深化农业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持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质量,重点建设桂林龙脊梯田等休闲农业项目,鼓励发展创意农业,积极创建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等品牌。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富硒产品等特色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支持休闲农业旅游景区景点开设田头超市、连锁购物点,依托电商平台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农耕文化博物馆,举办农事庆典活动,推动横州茉莉花文化节、恭城月柿节等特色农业文化旅游节庆品质提升,保护和弘扬传统农耕文化。
2022年广西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对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将重点推进现有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传统产品转型升级,推动乡村旅游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打造一批高品质乡村旅游产品。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开展乡村文化旅游创客创业行动,培育一批乡村旅游致富带头能人。推进乡村非遗工坊建设,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文创产品。实施“乡村旅游廊道”建设工程,打造一批高品质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推进全国、全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开展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好乐游广西•乡村旅游嘉年华、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