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出台促进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扶持奖励
据北海市旅游文体局消息,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北海市旅游业的影响,加快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提高旅行社组团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品牌建设,北海市出台了《北海市促进旅游业疫后恢复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目前,北海市旅游文体局正在对申报的各单位和个人进行核验,核验完成并公示后,按程序一次性兑现奖励。
据了解,《措施》提出对北海市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优秀导游、品牌旅游企业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符合《措施》规定条件且在北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导游)。
奖励范围包括旅行社组织游客总量、高品质旅游团队、优秀导游、品牌旅游企业。一是对旅行社组织游客总量进行奖励。对组织团队游客到北海市旅游且年度游客总量排名在全市前5名的旅行社进行扶持奖励,奖金分别为5万元—25万元。二是对旅行社组织高品质旅游团进行奖励。通过不同方式组团来北海市旅游,对住宿档次、大交通方式、收费景区(点)等不同情况以不同分值核算,对年度总分排名在全市前五名的旅行社给予扶持奖励,奖金分别为5万元—25万元。三是对优秀导游进行奖励。对每年获得 “金牌导游” “银牌导游”“铜牌导游”荣誉称号的执业导游给予扶持奖励,奖金分别为0.5万元—2万元不等。四是对品牌企业进行奖励。对新获评为景区、高等级酒店、民宿等旅游企业给予扶持奖励。对新增获评为国家5A、4A级的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增获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酒店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增获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年评选十佳旅游景区(项目)、十佳旅游酒店、十佳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此项扶持政策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资金从北海市财政安排的年度旅游发展扶持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