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十个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指导案例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要求,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深入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首都旅游市场秩序。近日,总队公布十个指导案例,旨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关键字:教育、游学、研学
案例一:根据“诉转案”线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与某教育咨询中心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组织某教育咨询中心团员赴欧洲参访旅游,并为该团队提供了订购酒店、机票、地接、车辆等服务,该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某旅游网络平台组织“丽江6天5夜观鸟主题舒适亲子游学”“东北6日亲子游学”等旅游产品,该公司组织上述旅游活动共计获益916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916元,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养老旅居、送礼品、保健品、办理会员等
案例三:根据新闻媒体报道,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汤泉休闲酒店发生重大火灾,造成20名北京游客遇难,9人受伤。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认定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售卖“旅居卡”吸纳会员,以其公司名义与会员签订《安养联盟旅居合同》并组织会员及亲属赴哈尔滨旅游,该公司组织上述旅游活动共计获益4933.77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4933.77元,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办理预存卡赠代金券的方式,招徕旅游者并开展赴青海旅游活动,通过组织上述旅游团共计获利8044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8044元,给予该公司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非法网站、无旅游资质网站招徕等
案例五: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督办线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招徕旅游者并销售旅游产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转办线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调取该公司网站后台数据,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赴帕劳旅游,通过组织上述旅游活动共计获利4896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4896元,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联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对该网站作出关停的处理。
关键字:社团组织、俱乐部、户外旅游等
案例七: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关于恳请协助调查北京市海淀区某摄影家协会的函》及相关线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海淀区该摄影家协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摄影家协会作为社团法人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游客参加“摄影家协会年会+珠港澳旅游嘉年华活动”,通过组织上述旅游活动共计获利1.2万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普者黑、罗平油菜花、螺丝田、九龙瀑布、元阳梯田、建水古城、东川红土地”旅游行程,该公司组织上述旅游活动共计获益693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693元,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零团费”、线下无资质门市部
案例九:根据新闻媒体报道,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某旅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免费”港澳游的名义招徕旅游者并组织旅游者赴港澳旅游。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北京某旅行社在仅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接收游客在本公司报名,并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该社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1万元罚款的处罚,给予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